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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茅野通信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批准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收购)计划,即公司以现金12亿元购买了广东长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小昌恒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小昌长寿金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文、李强。交易对价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股东贷款、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控股股东赵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赵衷投资)为公司支付第二笔交易价款共计人民币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赵衷投资将公司总计2200万股股份转让给沈阳茅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野房地产)、沈阳茅野百货有限公司、临沂茅野百货有限公司、保定茅野百货有限公司、沈阳茅野时代房地产有限公司;将本公司1000万股股份转让给与本公司无关联的长实通信原实际控制人邹军。
根据上述交易计划,公司已完成资产转让和交易价款的支付,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不影响上述交易的完成。详见2016年5月25日和6月25日巨潮信息网发布的《关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收购)的公告》(编号:2016-38)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收购)剩余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编号:2016-46)。由于茅野房地产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外资持股比例为20.37%),营业部需要出具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批准意见,相关方需要向营业部重新提交文件。本协议中公司股份的转让由双方协商解决,公司将协助双方履行相关手续。
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的公告为准,并及时披露相关方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茅野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5日
标题: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资产收购)剩余事项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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