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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文的长期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银行制约了同行方法存在的表外信用市场。 二是有助于将表外影子银行融资从非标准市场转变为正常和标准的市场。

后续同行业务的新规终于在5月落地了。

年5月16日,中央银行[微博]的官网由中央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微博]、保监会、外汇局五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行业务的通知》(以下称“127号文”)。 )。

当天,银监会官网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称为“140号文”),该通知作为127号文的辅助政策文件,目的是促进银行机构同业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由此,初步建立了国内金融机构间同业业务监督管理框架。 过去两周,市场对文件进行了各种解读,不同的角度混杂着各种各样的声音。

如何正确理解127号文的规定? 127号文对商业银行有什么影响? 怎么让文件落地? 有了这些问题,《财经》记者采访了负责起草文件的监督管理部门的权威人士、金融业者和专家学者。 对整理了文件起草经过的这个影响深远的规范谋求客观权威的解读。

出背景

年6月的“缺钱”成为规范同行业务的重要导火索。 在这次流动性紧张中,市场参与者真的指导了同行业务期间的不匹配带来的风险:脆弱的资金方面被一些风吹得动不了,某银行的违约会带来连锁的系统风险。

痛定思痛。 中国金融监管者和工人开始意识到同行业务的多和杂带来的风险。 规范同行业务已经成为上下共识。。

国务院确定中央银行牵头起草同行业务的监督管理规定。 同行的业务涉及银证保证等许多监督管理机构,因此127号文的公布有赖于监督管理机构的密切协调。 去年建立的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财经》记者介绍,在年11月的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构第二次会议上,重点是同行业务的监督管理协调。 在这次会议上,包括周小川在内的一行三会的领导就同行业务的“分工监督管理、协调行动”达成了一致。 127号文的起草事业从这里开始。 实际上,迄今为止一行三会对同行业务的监督管理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研究。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中央银行将与三会协调讨论,争取各方达成协议。 要为措辞和标点符号的每一个考虑很久。 不仅如此,监督管理部门还多次征求金融机构同行部门和风险部门的意见。

经过几次精心的“打磨”,“一行三会一局”终于于年4月24日完成了127号文的会签,年5月9日最终印发,年5月16日在中央银行官网上公布。

熟悉中国金融决策历史的人都知道,过去的“一行三会一局”很少共同提出文殊,这次合作迫于金融创新的大潮,也体现了年建立的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构的作用。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督管理的问题通知》(以下称“107号文”),今年的银监会达到了关于信托的99号文,甚至是五部委的127号文。 同行监督管理的逻辑是一致的:决策层认为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应该简单透明,希望通过规范达到同行杠杆、融资价格下降、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目的。

在127号文发表之前,负责起草文件的中央银行金融稳定局按照领导的指示详细调查了同行业务。 这项调查从两个角度展开:一是从“面”看银行同业业务整体的迅速发展情况,二是“解剖麻雀”,深入单一业务查明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

在海底调查中发现了很多问题。 违反会计的解决大体上业务透明度低,回避监督管理问题突出。 中央银行在《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指出,同行业务存在快速发展不规范、监管回避、期限不匹配增大和新闻不透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效果,存在风险。

风险是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的资金“周转”也提高了实体经济的融资价格。 以银信渠道类业务为例,信托企业的高管坦率地说,信托企业在渠道业务上的利益实际上是银行的价格,这些转嫁给了融资公司。 资金毕竟进入了实体经济,但价格大幅度上涨。

这些同行业务存在的问题是127号文规范的对象。

回到本质上

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业界很多人表示,127号文不长,但思路很清楚,监督管理机构表示银行同业业务希望“原件清源”,希望回到流动性管理的本质。

事实上,商业银行同行业务的异化有其特定的制度背景。 近年来,国内资金诉求旺盛,另一方面银行的放贷能力受到协议贷款规模、坏账比、信用政策等因素的制约。 在资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由于业绩压力,商业银行开始考虑采用同行创新的方法进行信用扩张。

兴业银行同业业务明显成为领域的标杆,该总部“偏向一角”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从2004年开始将目光转向服务其他银行的行业:兴业银行在银行之间相互代理的合作平台“银行平台”

很久以前,兴业银行找到了商机。 一点中小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比较稳定。 这在有“农”字头的机构(农信社、农商务等)中特别明显。 从利润和资金运用的角度出发,需要在市场上出售资金。 但是,大中型银行因各种理由资金不足,不能很好地满足顾客的贷款诉求。

因此,用短期同行负债对接长期信用资产的商业模式浮出水面。 由于资金市场长期低利率和刚性兑付的盛行,这种本来脆弱的商业模式近年来走了很大的路。

兴业的模式后来被平安、招商、民生等股份制银行模仿,一些城市商务也以此作为重点业务的快速发展方向。 由此同行的业务规模迅速扩大,金融机构之间形成了根深蒂固的联系。

中央银行稳定局副局长梁世栋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指出,同行的业务本来就便于流动性管理,但现在是容易发生流动性风险的地方,127号文是将同行的业务恢复到流动性管理手段的本质。

第127号文共18条。 导语部分对现在的同行业务进行了综合评价。 第二部分对需要规范化的同行业务进行了逐条立法,这部分文件将同行业务分为同行融资和同行投资两大部分。 其中,同业融资还包括同业贷款、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货款、回购销售(回购销售)等。 以文件要求金融机构开展的投资为核心的同行业务,根据各交易的业务实质上必须分类为上述基本类型,并与不同类型的同行业务进行比较实施分类管理。

分类管理是为了正确进行会计和资本计量,大幅度减少银行通过同业业务规模、避免监督管理的动机。

以同业货款为例,文件显示同业货款基本上只适用于银行进行跨境贸易结算。 受托人的同业费支付项目通过资金会计科目计算,委托人的同业费支付相关金通过贷款会计科目计算。

这种直接的结果是,同行的货款基本上限定在跨境贸易项目下,在国内贸易项目下同行束手无策,但国内银行的货款计入贷款账户的规定,由于相关资产风险权重的上升,国内银行开展海外代理的动力减弱

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年在采访中阐述了他对同行监督管理的看法,李当时强调会计准则是银行开展多元化业务应遵循的最基本的“规则”。 他说,如果遵守这个“规则”,就能理解相关创新,风险可以计量,开放可以涵盖,如果准备充分,就不会发生大问题和风险。

除会计标准外,127号文还对同行的业务内部和外部管理进行了规定,显示了同行的业务集中度指标,强调了“实质上重于形式”的风险计入大体上很大。

堵住正确答案

127日文发表后不久,兴业银行同业业务部社长郑新林应国泰君安银领域分解师邱冠华的邀请,对全国基金管理者进行了127日文的解读。 在这次电话会上,郑新林用“上帝关了门,但打开了大窗户”的比喻描述了同行新规则的影响。 根据兴业银行“同行之王”的市场地位,郑新林的解读暂时被很多媒体转载了。

郑先生的“关闭的这扇门”是指127号文第5条中关于回购业务的规定。 第五条通过将购买倒卖资产的目标限制为票据、债券、中央票等标准化资产,排除目前银信合作的主流品种信托受益权。 另外,为了避免对风险的权重,第五条将回购业务限定在回购销售和回购销售两者之间,规定不允许引入第三方,另外卖家不公布资产。

这三个“枷锁”会导致血,直逼通道业务的“命门”。 一位信托企业的干部说,对比性非常强,目前找不到好办法。

但是郑新林有自己的意见。 他重视的是127号文第6条对“同行投资”的规定。 郑先生认为回购的资产受到严格限制或取消,但银行不能进行回购业务。 但是,同行的业务被认可为监督管理,被赋予了更广泛的范围。

根据第127号文第6条,同行投资是指金融机构在同行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债务、次级债务等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上交易的同行金融资产)或特定目的运营商(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

但是第12条还规定,同业投资应当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大体上根据投资的基础资产的性质,正确计量风险,计入相应的资本和准备。

郑新林在上述电话会议上解释说,短期内从购买回到投资时的风险权重上升到100% (原来根据相关操作,通常为25% ),资本金是商业银行领域成绩高低的决定因素。 但是,考虑到监管机构推出的“优先股”、“二次债务”等融资工具,资金的限制也很短。

但这不是正确答案。 《财经》记者从权威渠道得知,与同行融资业务一样,同行的投资业务也是监督管理机构在调查中发现的避免监督管理的业务形态。 这次文件上写的是为了规范化,不应该理解为监督管理机关是其正名。

例如,第127号文的第12条“委托其他金融机构购买”的规定被纳入了文件起草的最后阶段。 这是因为监管机构发现了委托金融机构投资的现象,这种委托投资行为在会计记录中不正确。 委托人在会计科目中大多不是“委托投资”,而是“委托同行投资”,这减少了资本的占有。

郑新林的解读逻辑不难理解。 回购销售受到限制时,当然想到了同行投资。 但是,同行的投资必须计入“实质上比形式重”的基本资本。 也就是说,如果基础资产是信用证,就必须计入100%风险资产的权重。 “优先股”、“二次债务”成立后,银行资本的补充变得容易的可能性不可否认,但这个操作并没有从银行资产的规模扩大、资本持续补充的臼中脱离。

“同行投资这个事件本来就存在,本来就不存在,但现在规范化做不到”,与文件起草相近的核心人士这么说。

事实上,127号文奖励的“正门”是文件中明确记载的“资产证券化”和“同行存款”。 中央银行正式发表的信息原稿是127日文“为金融机构规范开展同行业务而打开《正门》,金融机构加快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通常快速发展,积极参与银行间市场同行存款业务的试点,资产负债管理的积极性、标准化和透明

域的影响

针对同行新规则的影响,中央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梁世栋认为目前商业银行资本充足,127号文总体上对银领域的冲击较少。

梁的评价基于以下三点:首先,127号文不比较金融机构开展的所有同行业务,监管机构只是规范了其所希望规范的同行业务种类,其次,即使接受了规范化的同行业务,监管机构也禁止这样做。 另外,为了保证平稳过渡,127号文允许规范的同行库存业务的自然结算。 但他还承认在同行业务中比较激进的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行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127号文的第14条分别对商业银行同业的融合和融合施加了比例的限制。 但是,这些比例在制定过程中已经剩余,除了极个别的银行以外都可以达成。

为了更正确地进行同行集中度的规范,127号文区分了同行的结算存款和同行的非结算存款。 其背景是通过结算等业务自然积累的同行存款,这些存款不是同行的投融资业务,也不在同行集中度的要求范围内。

天风证券副总裁、固定收益部社长翟晨曦说,127号文的长期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银行制约了同行方法存在的表外信用市场。 二是有助于将表外影子银行融资从非标准市场转变为正常和标准的市场。 本来买非标的资金,就有可能投资其他金融产品而不是买非标的。

也许是闻到了监督管理者的意图,去年5月,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迎来了“井喷”行情,发行额达到了284.8亿元,创下了abs飞行员以来的单月最高发行记录。 另外,5月19日~23日的1周,银行间市场的同行存款也在180亿元的范围内,是年发行规模最高的一周。 标准化资产发行额创新高的情况下,非标准资产的追加受到抑制,一点城市商务、农商务已经做好了非标准资产到期后不继续的准备。

但是“非标”变成“标”不是一蹴而就的。 中金企业的解体是中肯,理论上指出,持续的方法(银行偏好度从高到低)有资产证券化、债务发行、资产管理转换、应收账款类投资转换、贷款转换、卖给其他银行等。 但是,资产证券化还是有限度的,实践中的银监会对基础资产要求严格的借款需要顾客素质高,相当一部分原来的非标准顾客不满足借款条件的资产管理也被8号文的35%/4%的规模比例限制,空间大 因此,可行的持续方法是转移到应收款项目下的隐藏。

市场看法是,同业集中度的要求影响银行同业资产负债的规模,由于银行的规模和资本约束,加剧了大银行和小银行的分化,对于通过哪些主要同业负债支持资产规模增加的城市商业银行来说,未来规模扩大的天空

中金企业预测,中小银行的非标准失效后,大行有可能继续进行。 据统计,应收账款类投资项下的信托受益权馀额从去年年初的60亿元大幅上升到去年年末的940亿元。 银行口径回购金融资产的馀额从去年年末的3600亿元倍增到第一季度末的7200亿元。

从宏观上讲,市场参与者开始导出同行杠杆对社会融资规模的影响。 有人认为资本计入和风险权重的增加会降低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 但是中金企业指出社会融资总量没有实质性影响。 另一方面,实体经济融资价格的上升使中央银行释放流动性,另一方面,中央银行希望转移到资产证券化和债券等未标准化的方法,需要维持较低的银行间市场利率。

梁世栋表示,同业监督管理规定可能会对社会融资规模产生结构上的影响,但不会影响整体规模。 他说,规范银行的同行业务必须有透明简单的大体,这也有利于总量的供给。

政策付诸实行。

像所有政令一样,好的规定必须执行好才能起作用。

梁世栋表示,下一步,“一行三会一局”将促使执行127号文,各监督管理机构将去看金融机构的执行情况。

如何把文件落在现实中是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共同面临的问题。 127号文的执行既依赖于监管机构的监督,也依赖于市场参加者对规则意图的理解。

“商业银行必须考虑的是,监管机构在这份文件背后的意图在哪里? ”,某国有大型金融市场部负责人在行内研讨会上说:“银行是在短期好处和长期好处之间进行权衡,赚一笔钱,还是开一家百年老店?”

最近两周,各银行都在重复同样的争论。 非标准的有效期会继续吗? 回购资产怎么过顺畅? 今后的同行业务如何开展? 这一系列问题都必须尽快处理。

民生银行在127日文发表后的星期一( 5月19日)立即开会作出判决。 民生银行行长洪琦对《财经》记者说,影子银行的发生显然有背景和实际诉求,要理性看待问题,不是阻止,而是疏导。

“一切必须回到真实的场合,对这些业务透明规范,对银行来说必须根据监管要求与监管部门的新闻对称。 ”洪琦说

同行专营部门制是线索。 为了执行127号文的规定,银监会140号文确定了同行业务管理的整体要求和专营部门制的具体要求。 140号文要求商业银行开展同行业务实行专营部门制,法人总部设立或指定专营部门负责经营,同行业务专营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和分公司不得经营同行业务。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微博]首先说专营部门可以比较有效地隔离风险。 其次,鉴于同行业务的鲜明优势,它是自成体系,在独立计算方面容易清算账目。 从监督管理者的角度来看,总银行专营部门制容易与各分店形成垂直型管理,分店的同业业务形成了总银行统计、人员由总银行管理的结构。 这样,信用规模的控制、风险的控制整体变得容易。

某股份制银行风险政策部社长指出,该行已经设立了资产管理部,但专营事业部有很多技术上的东西和步骤,首先建立实际资产管理部,然后随着业务的迅速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要求,有转向相对独立的系统化的方向

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在年9月底之前实现所有同行业务的专营部门制,另外监督管理机关必须根据职责分工推进商业银行专营部门制改革。

尽管有上力推,但下面也有“违反阳奉阴”的动向。 例如,有些中小银行考虑将分店的同行部门直接改名为专营事业部的“分部”,这个复制游戏满足了合规要求。

上述国有大型金融市场部的人们期待监管机构制定更细、操作性更高的规范,“必须循序渐进,不能一刀切”。 他说,更好的方法是监管机构进入主要银行,根据这些银行的各自情况寻找问题,对“一行一策”提出对比性强、精细化的处理方案。 "否则,大家解释说空间很大,将来有可能发生应对监管,最后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

【作者:《财经》记者由曦】

标题:【财讯】127号文:同业业务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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