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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为老年人提供住房”终于在争议中正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前几天,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开展“老年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是10年前国务院领导指示研究这项保险业务后,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正式提出这项要求,这又一次成为舆论的焦点,有利有弊。
那么,什么是“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它能在中国实施吗?它将在改善中国养老保障体系方面发挥什么作用?它如何真正造福中国的老年人?9月17日,《中国经济周刊》采访了中国第一个推出这一保险产品的倡导者、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董事长孟晓苏,以解决人们对这一养老保障产品的疑虑。
200万元住房保险,
你一个月可以得到大约1万元
《中国经济周刊》: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开展老年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据你所知,这种保险对被保险的老年居民有什么好处?
孟晓苏:这种保险对投保的老年居民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可以使老年居民在低收入时期打开“房地产金库”,分阶段使用房地产积累的财富来有效补偿老年人的生活。
其次,它可以有效地减轻老年人对不安全生活的担忧,有信心地花钱,快乐地生活,延长他们的寿命,而且保险公司会支持他们,直到他们永远。
第三,老年人可以增强他们对生活的自信,保持社会的尊重。老年人最害怕失去他们的尊严和尊严。然而,退休后,他们不得不到处看别人的脸,他们甚至更害怕“长病床前无孝子”。参加保险后,老年人将来会有持续稳定的收入,甚至可以拿钱帮助子女的亲友,从而保持对子女和社会的长期尊重。
第四,它可以保护弱势群体,促进社会稳定。这种产品将更受中等收入人群的青睐,因为只有缺少住房的老年人更愿意为老年人抵押房产。这样,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稳定得到保障,社会稳定也得到了保障。
第五,遗产税实施后,可以依法避税。中国迟早会实施遗产税。然而,在老人去世之前,这栋房子的价值已经年复一年地被拿出来了,产权也逐渐或一次性地转移给了保险公司。如果将来我国开征遗产税,这种保险当然可以依法为这种被保险财产避税。
《中国经济周刊》:老年人投保住房可以得到多少钱?
孟晓苏:由于不同的财产价值、不同的老年人需求和不同的抵押贷款方式,这种保险产品的月收入也不同。这里只按国外标准“老年人住房抵押贷款”计算:如果老年人投保的房子估计价值500万元,他们每月可以得到大约2.6万元;如果老年人投保价值200万元的房子,他们每月将得到大约1万元。
应当说明的是,一旦被保险人与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了有效的合同并开始执行,保险公司将按月支付,无论被保险人的实际寿命如何;同样,无论被保险人的实际寿命有多短,保险公司都应该收回财产进行出售或拍卖。如果房子的实际增值很大,保险公司可以将额外的增值部分返还给他们的家人。
试点条件已经成熟
《中国经济周刊》:据报道,早在2003年3月,您就向刚刚上任的温家宝总理提交了“建立反向抵押人寿保险业务”的议案,并于当天向相关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下达了指示。同年8月,有关部门将会签《关于设立反向抵押贷款有关问题的报告》,并报国务院。为什么这件事被搁置了10年?
孟晓苏:被搁置的原因是当时没有财产法,主管当局担心抵押财产缺乏法律保护,包括担心国家不会延长70年后到期的土地;在那个时候,居民拥有第二套房并不常见。此外,由于传言"房价会下跌",相关人员担心房价下跌会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人们还担心,老年人愿意把房子传给他们的孩子,而不是参加这种养老保险。
现在十多年过去了,许多在那一年没有制定的法律法规已经完善。特别是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从法律上保障了住宅建筑的长期产权。
到目前为止,全国城镇的房价普遍上涨,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和中国保监会将率先试点的其他城市。此外,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占老年人口10%左右的无子女家庭和“失去家庭”的家庭没有必要将住房转移给子女。因此,我国实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保险的条件已经成熟。
《中国经济周刊》:据报道,这种保险在国外很常见,但当这种保险真正进入中国后,你是否担心会出现“水土不服”?
孟晓苏:我认为这种保险非常适合中国的国情。由于我国多年来实行的低收入政策,绝大多数老年人没有形成多少储蓄,只能靠退休金生活,但国家和社会提供的退休金非常有限。此外,我国的人寿保险业务多年来一直不发达,我们要依靠人寿保险来保障老年人的生命,而且没有历史保险费投资作为基础。我们很难找到更多的方法来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生命。
然而,在过去的十年里,随着公房销售和住房商品化的发展,以及大中城市房价的升值,大多数老年居民拥有了更有价值的房地产。如果这一被冻结的资产能够得到恢复,它可以完全弥补前两项的历史缺陷,这是为中国大多数老年居民建立补充人寿保险的最佳途径之一。一旦“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保险项目建立,拥有房产并愿意投保的老年居民将享受到过去难以想象的人寿保险服务。
《中国经济周刊》:“老年住房”是对中国老年资源的积极补充,但在实践中,它面临着住房产权和传统观念等诸多障碍。在今后这项政策的试点过程中,如何才能顺利推进?
孟晓苏:我认为试点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组织保险业的人力和财力来开发和研究这种新的保险产品。在选择试点地区时,应包括北京、上海、广州等2003年保建发124号文件中选定的城市,还可增加杭州等房价较高、增长预期稳定的城市。
2.在试点人群的选择上,我们可以借鉴台湾保险业对无子女家庭老年人实施反向抵押贷款的经验。首先,我们应该从没有孩子的家庭和“失去独立的家庭”开始试点,然后扩展到其他希望这样做的老年家庭。
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邀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参与方案设计,处理抵押房屋的权属关系;借鉴国外经验,减免老年人住房交易税和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减轻保险机构的税收负担;建立政府对长寿家庭的补贴机制,解决所谓的“长寿风险”等问题。
标题:老年人住房:200万元的住房保险每月可以得到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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