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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孙女士在杭州江滨锦绣江南购买二手房时,并没有想到这将是一场噩梦的开始,也没有想到自己的遭遇会成为杭州成一桩轰动性的诉讼。这栋房子原本是孙女士为女儿的婚事买的,但当他们花了216万元买了三张房产证时,却是晴天霹雳:房子里住着一个租期为20年的房客。
一年多之后,孙女士经历了一场令人精疲力竭的诉讼:她在去年8月买了一栋房子。第一次庭审于去年10月举行。今年2月的一审判决和8月的终审判决。
直到前天,孙小姐才真正拿到了房子的钥匙。代价是向房客支付25,000元的赔偿金。而原来的房东失踪了,无法联系上。
昨天,孙女士只是说太苦了,有点伤感。根据当时买房的计划,我们应该马上装修房子,让女儿结婚。但是经过一年的诉讼,“每个人都累了,慢慢来。”
经过最后的审查,房客没有退缩
孙女士申请执行
半年前,一审裁定租约无效,房子被腾空。此外,原房东必须支付38,000元的滞纳金。后来,房客拒绝接受上诉。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为,租赁合同违背了生活经验的一般规律,不具备租赁合同的本质。因此,租户刘无法抗拒孙女士提出的退房要求,缺乏事实依据。因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判决下来后,孙女士焦急地等待了10天,但房客并没有打算退休。孙女士随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滨江法院的执行院长朱廷昌立即联系了房客,一针见血。
房客仍然拒绝接受,他非常不满。花了这么多钱雇律师后,这场官司还是输了。原房东欠的钱打到水漂了。所以他不乐意来拿执行通知。两天后,他还是不肯放手。朱庭长直接去了房客的父母家,在等父母之前去了三次。经过一番劝说,事情终于大白了。
赔偿承租人25000元后,
孙小姐终于得到了房子
两天后,房客出庭。然而,他提出了一个条件:她要求孙女士赔偿他2.5万元。原因是,“去年8月,他们(孙女士)强行断水断电,房子基本上一年都是0+的。今年的租金和以前支付的物业费必须算作损失。”
孙女士的家人知道这一情况,他们的意见非常不同。一个是痛苦:忘记它,你不能忍受它,为心灵的平静付出代价。还有一个不满:当我们是完全的受害者时,为什么要补偿它?
在各种思想斗争下,孙女士主动去法院交钱。钱一进来,情况立刻就好了。
房客立即同意腾空房子。最初的期限是三天。下午,房客采取了行动。搬家空 2在房子里空整理分散的家具。除了不能被敲掉的瓷砖,基本上是完全清楚的空。孙小姐马上去检查房子,表示同意。
双方兑现后,房客得到了补偿,孙女士得到了房子的钥匙。听着,太完美了。
原来的房东失踪了,赔偿无法追回
接下来,我想和中介谈谈
朱院长说,执行有三种:自动执行、和解执行和强制执行。
孙女士与承租人之间的这种情况属于执行和解。“整个过程总体来说是顺利的,在执行的最后一步,不会有任何问题。”
孙女士说,她在一个脏乱的房子里站了很长时间。A 空我心目中的白色。我女儿的结婚日期定在明年,但她没有马上装修的计划,她仍然感到疲惫和悲伤。
一切似乎还远未结束。
目前,原房东像是成了空气一样,从来没有联系过。法院裁定,他赔偿了孙女士3.8万元,但没有发现任何影子。在之前的每一次庭审中,这位极其活跃的前房东都与孙女士组成了统一战线。
最让孙女士伤心的是卓佳中介公司至今连一句吊唁的话都没说,好像与他们无关。
“为什么房子没有交付,让我们提前付款?我们很困惑,以为拿到三张证书就已经办完了所有手续,但作为专业的房地产经纪人,他们怎么能不防着提醒呢?”
孙女士说,中介公司在这件事上犯了很大的错误。当时,法院的意图是让孙女士在另一个案件中起诉。接下来,孙女士说她想向中介公司索要一份声明。
标题:杭州锦绣江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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