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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杭州公积金中心发出通知,开始试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业务。
该业务由杭州公积金中心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杭州银行联合发起。办理贴息贷款的职工被视为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可以将贴息贷款的贷款余额进行置换,并在资金充裕时将其转回公积金贷款。
所谓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业务,是指由于不同阶段资金短缺,银行首先根据公积金中心批准的贷款额度,向公积金借款人发放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作为替代贷款,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借款人利率补贴,然后在公积金中心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将银行发放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替换为公积金贷款。
自去年以来,由于杭州个人住房贷款和提取业务的持续增长,杭州公积金中心的资金运作压力加大,公积金贷款的轮候名单不断出现。预计新接受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将需要等待很长时间。
日前,杭州公积金中心发出通知,开始试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业务。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为商业贴息贷款业务的引入,将有效满足有偿职工的贷款需求,支持职工购房解决住房问题,从而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
职工办理贴息贷款应视为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额度、期限和利率应按照公积金贷款的现行规定执行,并应符合银行个人商业住房贷款的条件和有关规定。
员工办理贴现贷款后,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在借款人还款次月将贴现金额支付至约定借款人个人账户。贴现金额是借款人在贴现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公积金贷款金额,按照商业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和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差额。贴息资金在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中列支。
公积金中心资金充裕时,可以将贴现贷款的贷款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当贴息贷款被公积金贷款替代时,借款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贷款置换后,银行将通知借款人贷款置换情况,借款人将按照公积金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目前,已在上述四家银行预受理业务的员工可在预受理银行正式办理手续。尚未预收的员工如符合贷款贴息条件,可在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与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共同申请贷款贴息。
具体业务政策请咨询杭州公积金中心网站www.hzgjj.gov,或拨打服务热线12329咨询。
标题:从现在开始,杭州将尝试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为商业贴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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