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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市场形势的变化,确保证券上市审核的公开、公平、公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修订并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工作规则》(2016年修订)。新修订的规则将调整和完善上海市委的职责范围,扩大股票审计事项的适用范围。

深交所发布新修订细则调整完善上市委职责范围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工作规则》有四个主要变化。

一是调整和完善上海市委的职责范围。加大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停牌审查的质量和透明度。在此次修订中,暂停上市的证券将被纳入上海市委的审查范围。

深交所发布新修订细则调整完善上市委职责范围

二是扩大股票审计事项的适用范围。为了适应市场融资方式的不断创新,本次修订将股票审查范围从普通股扩大到优先股,并将优先股的上市和上市转让纳入股票审查范围。

深交所发布新修订细则调整完善上市委职责范围

第三,根据暂停上市的情况实施差异化的审计程序。本次修订明确了上海市委员会的特别审查程序适用于涉及金融退市指标和市场交易退市指标的股票暂停上市;涉及其他退市指标的股票暂停上市,包括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规和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指标,适用上海市委员会的一般审议程序。优先股的上市、转让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按照上海市委员会的特别审议程序办理。

深交所发布新修订细则调整完善上市委职责范围

第四,取消市委对企业债券的审查。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1月发布),取消了上海市委员会对公司债券上市、复牌和终止上市的审查安排,简化了债券上市的审查程序。

标题:深交所发布新修订细则调整完善上市委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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