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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9日在“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上指出,大量金融资产缺乏长期安全有效的投资渠道,资产管理行业呼吁全面的供给侧改革,完成行业的自我革命,真正承担起提供普惠金融、促进产业创新的责任。
从公共基金的角度出发,他建议在法律体系中推进统一立法,调整证券法和基金法的立法理念,使这两部法律成为某些金融服务活动的法律规范,成为全社会和整个市场的普通法。
在此基础上,洪磊建议设立以基金为投资对象的公开发行2号牌照,为理财基金的公开募集提供制度渠道,促进机构向真正的募集机构转变,并承担销售适度性责任;推动理财基金向公开发行的fof产品转化,化解非标准业务和渠道业务的潜在风险。
公共基金购买者的价值远未得到体现
中国的公募基金业经过近20年的建立和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监管体系,也为专业投资管理和现代财务管理文化树立了标杆。洪磊介绍,从行业规模来看,截至2016年6月底,公募基金资产达到7.95万亿元,产品数量达到3114个,是中国a股市场持股比例最高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从投资业绩来看,从开放式基金成立到2016年6月底,部分股票型基金的年化收益率平均为17.47%,比同期上证综指的平均涨幅高出9.91个百分点;债券基金的年化回报率平均为8.38%,比目前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的基准利率高出5.63个百分点。
然而,自2012年以来,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呈现爆炸式增长。其中,操作最规范、真正做到“卖方负责、买方负责”的公共资金规模在2015年底达到8.2万亿元,仅占资产管理总规模的10.1%。公共基金的专业能力被边缘化,结构失衡突出。
自2013年以来,针对特定目标的股票基金的份额持续下降,比2012年底下降了56.0%。产品细分不足,投资工具属性弱化。自2009年以来,公募基金持有的a股总市值比例持续下降,从历史最高的7.92%降至历史最低的3.41%。作为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机构投资者的代表,资本市场中公共基金的购买者价值、
促进统一立法,解决监管分散问题
洪磊指出,与其他资产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相比,公募基金作为资产管理行业基准的基本地位受到了挑战,其根本原因是法律基础的不统一导致监管碎片化。分业监管和机构监管的重叠势必会给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留下大量的监管空和监管套利空,从而产生非常突出的负面影响。
他建议在法律体系中推进统一立法,调整《证券法》和《基金法》的立法理念,使《证券法》和《基金法》从调整机构活动转向调整金融服务活动。
“证券法和基金法不应仅仅是某些机构的法律规范,而应是某些金融服务活动的法律规范,并成为整个社会和整个市场的普通法。《证券法》应界定什么是证券,《基金法》应界定什么是基金,然后全面规范证券活动及其附属的投资活动,并为各种实体从事证券活动和基金活动制定具体规则。”洪磊指出。
为促进资产管理的统一立法,公开发行产品必须遵循公开发行的本质,必须面向非特定对象,确保产品结构简单、低杠杆或无杠杆、高流动性和赎回自由。在公开发行领域,有必要严格限制收益优先保证的结构性分级产品,回归收益与风险共担的基金本质。严禁公开发行产品开展资金池业务和信贷业务,承诺保护资本和收益,严格遵守“刚性赎回”底线。私募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合格投资者的底线。
同时,要建立有利于资本形成和积累的税收制度,推进慈善捐赠和其他财产免税制度,对捐赠给公益基金、天使基金和早期风险投资基金的财产实行免税或缓征;根据公平、中立和透明的原则,为实现资本市场公私资金的统一税收制度,应及时征收资本利得税,允许投资者在财政年度内实行损益扣除;鼓励长期投资,并在滚动投资阶段免除养老金等长期基金的资本利得税。
应建立公开发行2号许可证
在监管层面,洪磊建议鼓励专业人士和民营机构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吸收专业人士、民营机构和外资机构的专业管理经验和灵活管理模式,形成多元化的股东结构、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募基金行业的内部竞争力。
同时,建立以证券投资基金为投资对象的公开发行2号牌照,为理财基金的公开募集提供机构渠道,促进代销机构向真正的募集机构转变,并承担销售适度性责任;推动理财基金向公开发行fof产品转型,化解非标准业务和渠道业务的潜在风险。推动理财资金向长期投资转化,促进专业机构投资者发展。应设立投资顾问许可证,允许合格的专业机构和个人从事投资组合管理服务。
此外,应支持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机构申请公开发行投资许可,为公共基金和公开发行基金募集人提供投资决策咨询和投资组合管理服务。应支持合格的专业人士申请个人投资许可证,并可成立小型团队,为公共和私人基金提供投资决策咨询和投资组合管理服务。为小型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独立开展特殊业务提供制度保障,激发人力资本的积极性,长期保持专业人才在资产管理行业的价值。
从产品架构的角度出发,洪磊认为应该建立从基础资产到集合投资工具再到公开发行的三层资产管理体系。公共基金应从社会和投资者的利益出发,充分发挥买方对卖方的约束作用,关注科技发展趋势、产业发展趋势、企业战略、创业精神,跟踪经营成果,在细分市场(Aiji、净值、信息)中寻找具有低成本、领先技术和竞争优势的企业,充分发挥追求相对回报的优势,承担起建立和维护稳定的集体投资工具的任务,创造适合不同市场周期的投资工具,形成一个“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以人公共基金为养老和财富管理基金建立的开放式基金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全面开发满足养老、住房、教育等跨周期配置需求的投资产品。通过投资工具层面的多元化投资化解非系统性风险,通过公开发行的开放式基金的大规模资产配置化解系统性风险。
标题:洪磊:推动资产管理统一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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