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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他离开家乡来到重庆万州区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企业(以下称大全企业),成为工程师级高级技术人才。

双方签订保密合同,无论由于任何原因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两年内员工都没有在生产或经营与企业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的公司工作。 另外,不得他人或自己生产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违反的,应当支付五十万元违约金。

年11月,吴先生突然提出辞职,一起辞职的是很多技术核心员工。

小吴辞职的理由是自己长期在外,不能和家人团聚,对孩子的成长有很大的影响等。 企业负责人想挽留他,但没有成功。

他们相继归还银行卡。

企业根据情况,与吴先生签订了执行保密合同的通知书,在两年的竞争业限制内,他有义务在找到新员工的两周内以书面形式向原企业报告就业情况。 然后每季度以书面形式报告就业情况,如果不按时报告,就视为违约。 大全企业每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4437元。

但是,4个月后吴先生返还了领取竞争业限制补偿金的银行卡。 就这样,还有其他几个离职者。 企业感到事件不对劲,马上报警。

据警察调查,吴先生退休前,新疆同行公司高层多次来到万州,多次给大全企业员工打电话,高薪让员工跳槽。 之后,很多大企业的员工退休,很快进入了新疆的这家企业。

有人高薪挖墙!

企业激怒吴先生向万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报告,仲裁委员会判断吴先生违反了限制竞争业的约定,向大全企业赔偿了50万元。

去年12月,吴先生被万州区法院起诉,认为限制竞争业的保密承诺无效。

法院审理后,吴先生认为没有如实向法庭陈述自己的下落,但大全企业认为吴先生去了同行的企业,吴先生也没有异议,因此吴先生认定没有向原企业报告就业情况,推定了违约。

法院据此判决吴先生向大全企业支付50万元违约金。 离职后2年内不能与大全企业同行,不得他人或自己开业生产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据悉,大多数从大企业退休的员工被判处支付违约金50万元和限制就业。

一个企业很多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的理由是“离家太远了,必须照顾孩子”。 后来,企业得知原来有高薪挖墙角的人。 前几天,万州区法院经过审理,判断一名离职员工没有如实向原企业报告就业情况,除支付50万元违约金外,2年内不能从事同类员工。 记者唐中明

支付了违约金

为什么要限制雇佣

吴先生认为如果自己支付了违约金,就不应该限制自己的工作。

法院认为,从签订竞争业限制协议的目的出发,竞争业限制是为了减少和限制使用者秘密泄露的概率,维持使用者的市场竞争地位。

工人支付违约金后,如果能同行,使用者的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依然处于泄露的危机中,同样会扩大使用者的损失。 因此,吴先生在支付违约金后,也必须履行竞争业的限制义务。

标题:【财讯】工程师离职退回竞业限制补偿金 跳槽被判赔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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