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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安发布的微博,最近经市政府批准,临安市决定实行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由临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临安市房地产的统一登记。
一、房地产统一登记开始时间
自2016年9月20日起,临安逐步统一发放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暂时不纳入房地产统一登记,但按原模式办理。我市将有序推进相应的注册业务,具体实施时间另行公布。
应该记住以下三个时间点:
从9月13日(星期二)起,市规划建设局办理的各类房屋登记业务将暂停。
9月18日(星期日)和19日(星期一),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的土地登记业务和临安市地方税务局办理的房地产交易相关税收征管业务暂停。
从9月20日(星期二)上午9: 30开始,由临安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受理房地产登记业务,并颁发《房地产证》和《房地产登记证》;临安市规划建设局的房地产交易业务和临安市地方税务局的房地产交易相关税收征管业务也开始受理。
二、房地产登记的地点和办理事项
临安房地产登记服务大厅位于临安市广电路98号广电大厦一楼。
交通指南:由于广播电视大楼内原有的停车场已经非常拥挤,无法满足工作人员的停车要求。目前,广场附近的公共停车场正在建设中。请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工具。K2、K5、K6、K9、K85、K86、K87、K88等公交线路均可到达房地产登记服务大厅附近。
验收时间: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和下午1:30-5:00
避免高温: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和下午2:00-5:00
冬季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和下午1:00-4:30。
服务大厅设有24个窗口,可受理全市各类房地产登记业务(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林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除外)。具体处理事项、程序、时限及必要信息请参考各窗口的服务指南。
同时接受房地产交易、契税支付、银行支付等配套业务。房地产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
三。原始证书的有效性
房地产统一登记开始后,各类权属证书和登记证书(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原来依法发布的将继续有效。
原产权证齐全的,按照“不变不变”的原则,今后依法办理房地产转让和变更登记时,应出具新的《不动产权利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书》。
四、收费标准
房地产实行统一登记后,不会增加办证单位和群众的费用负担。
如有固定对象,房地产登记费标准按原房屋登记费标准收取,即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没有固定对象的,暂停征收土地权属调查费。
统一登记前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产权证的,不收取房地产登记费。
房地产登记免交证书费。
房地产交易费按原标准执行。
V.房地产登记档案查询
自2016年9月20日起,临安市国土资源局承担了临安市房地产登记档案的查询业务。
欲查询2016年9月20日前土地登记纸质档案,请到临安市王千街390号国土资源局八楼档案室
电话:0571-63922820。
如需查询2016年9月20日前房屋登记纸质档案,请至临安市横潭路111号二楼房屋管理处档案处
电话:0571-63737357。
房地产登记档案查询服务不收费。
标题:从9月20日起,临安实行房地产统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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